信息化产品采购需求公示
(2023-JJDKBB-W10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一批电子信息化产品(详见采购需求明细表)等物资,预算金额245.908万元。
二、经费结算渠道
经费结算渠道为本单位结算。
三、关于组织实施采购的意见建议
(一)采购方式建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设定:营业执照必须包含相关经营范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诚信记录。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三)评审方法选择:综合评分法。
(四)合同履约要求: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五)保密措施:确定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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