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业务场所租赁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房地产开发公司 |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麒麟广场4栋15楼 | 1,889,900.00元 |
合同包1(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业务场所租赁服务项目):
服务类(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房地产开发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1 | 房屋租赁服务 |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业务场所租赁服务项目 | 按采购文件要求 | 按采购文件要求 | 3年 | 按采购文件要求 |
陈晓烈、胡怡宁、林沛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本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1.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2.采购人委托成交供应商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方可下载打印电子《成交通知书》。3.成交供应商可选用以下两种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1)现场支付:成交供应商携现金前往天润路333号广州交易集团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交款后前往天润路333号广州交易集团一楼大厅44号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2)汇款支付:成交供应商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由财务专窗人员在第二个工作日进行核对并确认支付,或由中标人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天润路333号广州交易集团一楼大厅44号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账号:44050158340409202288(注:使用汇款支付过程中,请在摘要或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例如:CZ2025-0001交易服务费。)4.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详见《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代理采购类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http://www.gzggzy.cn/jtgg/874864.jhtml)(注:本项目为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额为成交金额。)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业务场所租赁服务项目 | 2.2119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合同包1(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业务场所租赁服务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