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闲置营业用房处置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张家口分行对位于张家口市桥西区南城壕街6号岸尚清城小区14号楼01室、张家口市桥东区建设东街一道巷3号两处闲置房产进行拍卖处置。
2.2招标范围:委托资产拍卖公司对张家口分行闲置营业用房进行资产拍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3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之日止。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并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财务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新设企业当年验资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在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系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其他要求:1.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与本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2.本项目严禁分包转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08至2022-06-14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6-29 09:30:00,地点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办事处会议室(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北路44号春盛写字楼2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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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长青路23号 | 地址: | 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北路44号春盛写字楼2楼 |
邮编: | 075000 | 邮编: | 075000 |
联系人: | 刘经理 | 联系人: | 余凯旋 |
电话: | 0313-8168177 | 电话: | 0313-5980397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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