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永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03日 11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WXTT-ZFCG-202553
项目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永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4,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永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 18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84,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永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4,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与施工计划工期同步,共6个月(180日历天),具体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移交止。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永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永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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