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25-DT4Z-XB-0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调整(河北大街站(不含)-东南角站(不含)一站两区间)工程沿线房屋安全鉴定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调整(河北大街站(不含)-东南角站(不含)一站两区间)工程沿线房屋安全鉴定。根据房屋鉴定专家意见,钧和里2、3号楼、钧和里5、6、7号楼采用保全性安全鉴定(连续跟踪鉴定)。钧和里4号楼、钧和里9、10、11号楼、钧和里25、26、27、28号楼、钧和里33、34、35、36号楼、大胡同百货公司未拆楼及基督教青年会旧址采用保全性安全鉴定(一次性保全鉴定)。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调整(河北大街站(不含)-东南角站(不含)一站两区间)工程沿线房屋安全鉴定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调整(河北大街站(不含)-东南角站(不含)一站两区间)工程沿线房屋安全鉴定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且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时,则该供应商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为综合资质或者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专项资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0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2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如需获取采购文件请在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将(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购买,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3)采购文件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tjcgzxzb@163.com,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供应商的邮件标题为: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联系人姓名、购买采购文件接收的邮箱、联系人电话(手机号必填)。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获取文件的有效时间以供应商发送邮件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联系人:冯工、刘工,联系电话:022-63183299/63183199。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售价,将采购文件款以公对公方式电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不接受现金及支票)。采购文件款电汇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116MA070T1P3M;银行账号:27789023674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天津河西支行;汇款摘要:***项目文件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招标采购及投资评审中心二楼开标室(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天津市司法局对面)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8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招标采购及投资评审中心二楼开标室(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天津市司法局对面)
七、其他
本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因网站格式限制,本采购项目的公告内容以此部分为准:
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调整(河北大街站(不含)-东南角站(不含)一站两区间)工程沿线房屋安全鉴定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调整(河北大街站(不含)-东南角站(不含)一站两区间)工程沿线房屋安全鉴定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DT4Z-XB-02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调整(河北大街站(不含)-东南角站(不含)一站两区间)工程沿线房屋安全鉴定。根据房屋鉴定专家意见,钧和里2、3号楼、钧和里5、6、7号楼采用保全性安全鉴定(连续跟踪鉴定)。钧和里4号楼、钧和里9、10、11号楼、钧和里25、26、27、28号楼、钧和里33、34、35、36号楼、大胡同百货公司未拆楼及基督教青年会旧址采用保全性安全鉴定(一次性保全鉴定)。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工程竣工且已完成所有合同内房屋鉴定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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