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曲江新区翠华路 500 号佳和中心 B 座 26 层 3 号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03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ZTZLZC-CW2025-0826
项目名称: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30,9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长武县中学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30,9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30,9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大宗食材采购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930,9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一年采购三年沿用,合同分年度签订,招标人根据考核记录、考核标准进行评价考核,每项均达到甲方要求的考核标准后,方可有续签的权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武县中学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文章推荐:
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5年度智能取水栓维修配件采购项目询比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