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同欣集团管理服集中采购 ,招标人为 天津大港油田同欣石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经营成本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次管理服的采购范围,涵盖天津大港油田同欣石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欣集团)及其所属各企业管理人员2025年-2028年管理服需求。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为同欣集团及其所属各企业管理人员2025-2028年度管理服集中采购项目。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8年12月31日。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通知后7日内完成量体,45日内交付成衣。按需求单位要求分批接货。
2.4交货地点:大港油区范围(包含采油二厂、三厂、六厂区域)。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2 个标段。可以兼投兼中。
标段一:职业装(西装、衬衣、大衣、夹克、服饰)
标段二:职业装 通勤棉服(羽绒服)
2.6交货方式:供应商负责运输、装卸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并承担相应费用和风险(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供应商应遵守生产现场的交通、安全、环保等管理规定。
2.7质保期:需要供货厂家提供量体定制服务。供方应严格按照服务承诺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产品应实行三包,质保期为自产品验收合格后不少于12个月。
2.8其他:此次集采结果有效期为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3年内有效。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1 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提供证书范围包含本项目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相关制度证明文件;②本次招标仅接受制造商,制造商要求为:必须具有独立的注册服装品牌,或集团公司授权其下属子公司使用注册商标品牌,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生产制造企业投标(如来两家企业同时为无效投标),有国家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商标注册证,并承诺所有服装等均在自有工厂生产。(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所投标标段产品标段一:职业装(西装、衬衣裤、大衣、夹克其中任意一项)的业绩且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标段二:职业装 通勤棉服(羽绒服)的业绩且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合同复印件、销售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关键页、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提供产品销售业绩汇总表,并明确合同号、发票号及其所在页码。销往境外的,须提供相应报关单复印件。累计合同金额以发票为准。
3.2.3财务要求: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至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3.2.4检测报告要求:投标人需要提供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西装、半身大衣、商务夹克、单面夹克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包含产品对应的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并符合第五章技术要求设为星号标黄的指标参数,如成份不一致将视为无效投标。(检测报告扫描清晰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无需随样品邮寄)
3.2.5样品要求:①标段一
投标人需提供西服、长袖衬衫、半身大衣、单面夹克套装(棉)、商务夹克套装(羊毛)男、女各一件(套),领带一条的投标样品,样品提供尺码要求如下:
男款西服:上装 175/96A,下装 175/84A;女款西服:上装 160/84A,下装 160/70A;半身大衣:男款175/96A,女款 160/84A;男款夹克套装:上装 175/96A,下装 175/84A;女款夹克套装:上装 160/84A,下装 160/70A;男衬衫(白):175/41;女衬衫(白)160/84(衬衫领围为36),领带提供一件男款投标样品。同时提供对应的50cm*50cm面料小样一块,小样上贴有标签,上面标明面料名称、对应服装名称、面料成分含量及投标人名称。
②标段二
投标人提供通勤棉服(羽绒服)提供男、女各一件样品(男款:175/96A,女款:160/84A)。
3.2.6信誉要求:
(1) 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产品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评委在评标现场查询。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根据同欣集团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将被记录失信分并予以公布,并在招标中作相应处罚,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同欣集团投标人失信信息汇总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① 暂停投标资格:若8≤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投标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② 取消投标人资格:若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投标人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③ 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投标将受到等同惩戒。
3.2.7其他要求:
(1)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
(2)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人提供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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