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对江安县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建设代建管理服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公开招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ACT-2025-10-246
2.项目名称:江安县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建设代建管理服务
3.采购人:江安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400.00万元 企业自筹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采购内容:江安县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的建设代建管理服务工作,本项目设置1名成交供应商。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公开招标邀请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项目性质:非政府采购。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9)供应商单位需是在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市场监管局注册的国有企业单位。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供应商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按照规定获取了公开招标文件。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为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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