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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雄县组团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2025-10-25
招标公告名称: 雄安新区雄县组团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I1300000001139698001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雄县改革发展局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雄改发招标核字〔2025〕17号
所属行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所属地区: 保定市-雄县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河北雄安雄建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

雄安新区雄县组团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雄安新区雄县组团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已由 雄县改革发展局 雄县改革发展局关于雄安新区雄县组团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改发投字【2024】45号、雄县改革发展局关于雄安新区雄县组团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一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雄改发审字【2025】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雄安雄建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招标项目名称:雄安新区雄县组团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一期)勘察、设计2.2建设地点:雄县城区2.3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给水管道dn300-35米、dn160-849米、dn11091米;改建dn500给水管道1519米、dn200-571米、dn160-123米、dn110-3684米、dn90-782米、dn75-275米、dn63-432米、dn50-461米、dn32-217米、dn25-218米:封停8处自备井:改造世纪大街dn200给水管线189米、dn200中水管线188米:铃铛阁大街采用球墨铸铁给水管道其余均采用PE100级给水管道;拆除并新建27处市政消火栓更换智能水表17763块等。2.4项目投资概算:6011.21万元2.5招标范围: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需的岩土工程勘察、工程物探等工作。设计: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及相关设计规范文件规定的其它所有工作、后续招标所需技术要求、提供技术交底并配合指导现场施工、参加本工程竣工验收工作;(2)专业设计的设计配合;(3)配合施工招标和其他非招标采购等工程量清单编制;(4)配合提供发包人各项招标、非招标采购的发包人要求;(5)发包人要求的其他服务等。2.6服务期限:勘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内提供施工图设计,并提供其他配套服务至竣工验收结束。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需的岩土工程勘察、工程物探等工作。设计: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及相关设计规范文件规定的其它所有工作、后续招标所需技术要求、提供技术交底并配合指导现场施工、参加本工程竣工验收工作;(2)专业设计的设计配合;(3)配合施工招标和其他非招标采购等工程量清单编制;(4)配合提供发包人各项招标、非招标采购的发包人要求;(5)发包人要求的其他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同时满足下列勘察、设计条件:勘察: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证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证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水)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名,项目负责人应由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与勘察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1.3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 1名,具有高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且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须附拟派勘察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人员执业注册信息数据截图)。
3.1.4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具有高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3.1.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3次或累计罚款1000000元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6其他要求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t.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u.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v.投标人为被列入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施工单位。(按照《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被列入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参加雄安新区政府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以上t、u、与(4)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t、u条要求为准。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须按照其中一家单位进行全部勘察工作,另一家单位进行全部设计工作的形式进行分工;②联合体各成员资质及业绩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各自承担的工作对应的专业及业绩认定;联合体牵头方须为设计单位,并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最低设计资质及设计业绩要求且委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承担本项目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方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最低勘察资质及勘察业绩要求并委派勘察负责人;③已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④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招标公告第3(6)、(7)项要求;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⑥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0-25 00:00 2025-11-17 08: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1-17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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