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人民政府机关 石各庄镇敖西村原垃圾临时存放点垃圾清运无害化处理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5-271)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石各庄镇敖西村原垃圾临时存放点垃圾清运无害化处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或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CG2025-271 项目名称:石各庄镇敖西村原垃圾临时存放点垃圾清运无害化处理项目 预算金额:810.0万元 最高限价:81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 ③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④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⑤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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