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委托,就选取财务管理部税务代理服务供应商集中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发布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选取财务管理部税务代理服务供应商集中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0676-076025Z07225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为加强中国银行泰安分行税务管理,防范涉税风险,规范税务操作流程,进一步提高税务精细化管理水平,拟聘请具备专业资质的税务代理机构提供税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1家。
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供应商后评价情况,确定后续事宜。
(二)采购流程:
依据第二部分四、磋商及评审要求执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的资质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供应商须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①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②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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