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东方三期机房设备搬迁项目-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报价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本次采购要求报价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财务状况:报价方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报价方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近3年具体指2022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报价方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4)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5年09月03日 16时00分00秒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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