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镇街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平台使用CA锁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0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BHL-2025-07CG
项目名称:宝鸡市金台区镇街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金台区镇街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
合同包预算金额:1,3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基础环境运维服务 | 镇街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60,000.00 | 1,36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金台区镇街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金台区镇街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磋商截止时间前半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近一年至少三个月连续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近一年至少三个月连续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8)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本项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时间: 2025年03月25日 至 2025年03月3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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