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52420240000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留置区物业管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5.4.2评分标准中评审项报价
原为
满足招标文仵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10%x100;注:对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5%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更正为
满足招标文仵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15%x100;注:对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5%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4年03月23日
一、监督、投诉受理部门:长宁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1-4622067
二、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名称: 中国共产党长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 四川省长宁县翡翠大道长宁县廉洁教育基地
联系方式: 18383113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13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杨女士
电话: 0831—4630543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2024年03月23日
文章推荐:
丰台区卢沟桥街道大瓦窑新村项目二期dwy-l42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监理)监理资格预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