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广安区肖水河流域排涝整治项目(项目名称)监理(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广安区肖水河流域排涝整治项目(项目名称)(一)标段监理招标已由 广安市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区发改投资【2021】9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安市广安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为 广安市广安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广安市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区发改投资【2021】9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þ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联和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广安区肖水河流域排涝整治项目(项目名称)监理(一)标段监理招标
2.2 建设地点:广安区花桥镇、龙台镇
2.3 资金来源: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2.4 建设规模:第1标段实施治理河道8.1公里,第2标段实施治理河道 2.29公里,第3标段实施3公里。
2.5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对应施工标段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所含的全部监理内容,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全部监理服务。
2.7 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分3个标段。其中花桥镇为第1标段 ,龙台镇为第2标段,花桥镇、龙台镇部分河道为第3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具备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2021年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已完成的单个监理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证书)或业主证明资料时间为准。
3.4 本次招标 ¨接受 þ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系统登录入口—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4月 18 日 时 30 分,地点为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现场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 (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行政监督部门:广安市广安区水务局电 话:0826-2222159
传 真: 电子邮件: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建设路42号
8、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安市广安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联和创工程
中心 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安区建设路42号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星河街25号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唐老师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13982600655 电 话:0826-2993596/1878416181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号:
2024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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