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高效液相色谱仪
二、项目编号: 2023-JH19-W1120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
1 | 高效液相色谱仪 | 详细参数及要求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件 | 1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 上海市杨浦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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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项目预算: 47万 。
本项目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平台注册要求3年)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2 月 29 日,每日上午08:00至 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申领地点:网上发送。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近3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1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1)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以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电子缴款凭证》或完税凭证为准;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险费征收收据等缴款凭证或《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表》为准;
8.填写《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表》,excle方式单独提交(见附件)。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761264467@qq.com。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4 年 3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3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三)投标地点: 上海市杨浦区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刘助理
办公电话: 021-81870642
移动电话: 13636426649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孙助理
办公电话: 021-8187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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