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运输服务项目需求公示(2024-JHLZHY-F1001)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公开,现就有关情况征求广大乙方意见建议,望积极参与。
一、项目名称:公路运输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JHLZHY-F1001
三、公示时限:2024年1月25日—2024年2月2日
四、项目概括
(一)项目保障模式
供应商提供托平车、中置轴车、高栏车、集装箱车等车辆为我方托运装备、物资等,供应商负责转运期间的运输安全、装备固定器材、高速通行、行为安全等,自负盈亏,装备、物资的装卸载由我方负责。
(二)年度预计任务量
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约240万元,主要以拖车平和高栏车为主。2024年提报项目预算为300万,但因实际操作过程中任务具体情况无法预先确定,报价一览表中仅按单价进行报价,作为价格评审依据,结算根据单价按最终实际承运数量或里程进行,300万并不代表最高限价。
(三)主要运输任务
根据我方要求,一次性、2批次、3批次及以上转运完成当日运输任务,具体转运次数由我方确定。
一次性指:根据我方指定任务量(具体运输数量根据实际任务确定,示例中不代表上限,下同),供应商需提供相应的托平车,一次性完成运输任务。例如某次任务需一次性完成50台车辆运输,供应商需一次性提供50台托平车完成运输任务。
2批次转运指:根据我方装备数量,供应商提供半数的托平车分2次完成运输任务,但必须确保当日完成所有装备的运输任务。例如某次任务需一天内需完成50台装备运输,供应商需提供至少25台托平车2次完成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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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人具有物流企业所属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近3年内具有一次性提供20台以上托平车保障经验(以服务合同为准)。
五、商务、技术要求及违约责任
详见附件
六、联系方式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详见附件2《意见、建议反馈表》)
联系人:刘先生 17685582211
岳先生 1840386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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