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内/外缝翼旋转作动器集成交收试验台 (招标编号:GKHK-XF25H272 )的招标人为 庆安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有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内/外缝翼旋转作动器集成交收试验台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设备名称:内/外缝翼旋转作动器集成交收试验台
2.2 数量:1套
2.3 技术规格:SGRATB主要用于对SGRA制动组件、减速器组件、摩擦副等装调过程进行测试。更多指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4 交货地点:用户现场指定地点。
2.5 交货期: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5个月内(包括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具备验收条件等其他时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业绩要求:无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投标人需提供2022至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2022至 2024年度经审计(或内审)的财务报表。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
3.4 信誉要求: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至少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注:若投标人为在上述平台无法查询到企业信息的事业单位、高校等,亦需要提供上述平台无查询结果的查询截图,并同时提供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 18 时至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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