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日常宣传物料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广东远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揭阳市揭东区月城镇松山村松王省道234绕南侧加油站旁金鹏大厦三楼 | 优惠率:3.00% |
合同包1(日常宣传物料服务):
服务类(广东远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1 | 广告宣传服务 | 日常宣传物料服务 | 广告宣传服务 | 1期: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来源于国官方标准。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或结算金额达到本合同预算金额为止,以先到的条件为准。合同1年1签,1年满后对中标方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服务相关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时间、应急响应能力、发货时间、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投诉。 | 1期: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来源于国官方标准。 |
邹仰光(采购人代表)、江创伟、陈淡芬、周秋城、叶滢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按照约定,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交招标代理服务费: (1)以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各部分费率如下表: 费率类别 金额(万元人民币) 服务招标费率 100以下部分 1.5% ,100-500部分 0.8% (3)中标单位中标后,必须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交服务费。中标单位不按规定交纳服务费的,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进一步追索权利。 (4)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5)经依法取消或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服务费不予退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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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日常宣传物料服务 | 1.8200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文章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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