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乡镇社工站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210521-00071
二、项目名称:本溪县乡镇社工站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万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伍万玖仟叁佰元整(¥359.3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 名称: 本溪县乡镇社工站建设项目 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建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并提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治理和社会事务等服务。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我单位可承接社会救助、社区治 理、养老服务、儿童福 利和社会事务等社会 工作服务,可承接政府 购买或委托服务等事 项,有能力并且有资质承接采购方的采购需要,为采购方提供高质量服务,保证所有服务质量,保证按时且按照采购方要求和标准完成本溪县服务站的建立 服务要求:建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并提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治理和社会事务等服务。按照采购方要求的硬件设施、制度建设和人员配置等标准建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服务期限以三年为一周期,周期内一年一签,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服务。付款方式及条件为按财政拨款进度付款 服务时间: 3年,以合同签订为准。供应商通过采购人的考核标准后可续签我单位将 完全按照采购方的要求提供服务,遵循采购方对服务期限的要求,完全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履约三年,并保证所有服务质量,采取1+1+1的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方要求的硬件设施、制度建设和人员配置等标准建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我单位有能力并且有资质承接采购方的采购需要,为采购方提供高质量服务,保证所有服务质量,保证按时且按照采购方要求和标准完成本溪县服务站的建立。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方宝俊、李毅重、王靖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制定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由成交(中标)供应商承担;收费标准按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收费金额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丽水嘉园24-1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曙光路12号4楼(辽宁轩泽)
联系方式:1874148092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微
电 话: 1874148092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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