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接受嫩江市经济开发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嫩江市国有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项目(田间配套)初步设计评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嫩江市国有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项目(田间配套)初步设计评审服务
1.2 项目编号:0222FW20242324/HCZB2024-YG08
1.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 采购预算:48,000.00元
1.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7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建设规模2.0万亩。
1.8招标范围:完成嫩江市国有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项目(田间配套)初步设计的评审工作。
1.9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
1.11 付款方式:服务期结束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
1.12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执行。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要求意向供应商须具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证明。
3.3本次招标要求意向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咨询师(投资)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并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2024年09月至2024年11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3.4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5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如存在上述情况,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9:00至2024年12月21日16:00(北京时间)。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