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非联合体或联合体)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非联合体或联合体)资质要求: ①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项目人员要求: 3.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2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 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公司成立时间算起,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最近三年内企业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投标人自行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②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企业以单位名称查询法人;个人以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自然人)的查询网页,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提供,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经查询有被列入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6.其他要求: 6.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提供投标人自2024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6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信息;(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查询) 6.3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投标,上述人员所属单位分别提供) 6.4投标人须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有关规定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到专用账户(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7.1联合体投标人组成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7.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作为本项目总负责人。 7.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7.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且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承诺函格式自拟),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