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南雄市2024年典型村坪山村、洞头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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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乡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南雄市园西路1号左岸府10号楼106号车 | 1,735,637.94元 |
合同包1(南雄市2024年典型村坪山村、洞头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工程类(韶关市乡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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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南雄市2024年典型村坪山村、洞头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执行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0天内完工 | 何定群 | 粤2442021202124091 | 1,735,637.9400 |
刘小安、罗蔚新、黎俊华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参照《省物价局关于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3]1233号)的《附件2、其他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规定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形式:转账付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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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南雄市2024年典型村坪山村、洞头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1.5149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合同包1(南雄市2024年典型村坪山村、洞头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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