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石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山石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CZFZ-W4005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山石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6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
1 | 级配碎石 | 山石 粒径5-20mm | 立方米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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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级配碎石 | 山石 粒径5-40mm | 立方米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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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级配碎石 | 山石 粒径20-40mm | 立方米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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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见附件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供应商之间有下列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②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之间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在履行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询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5月22日,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二)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三)询价文件获取方式:下载附件
(四)注意事项
报价方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在完全了解全部内容后,依法真实编制报价文件。如果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报价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报价被否决。
(五)密封要求:
报价文件和报名资料装入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当盖有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封面上标明“报价文件、报名资料”字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供应商名称等信息。
(六)密封有效性认定:
1.包装未密封或密封不完好的,不予受理;包装有轻微破损,但不影响密封性的除外。
2.包装封面未完整标明报价供应商名称的,不予受理。
3.包装封面未加盖单位公章的不予受理。
4.包装封面未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供应商名称等信息,导致无法判断报价文件对应项目或参与报价供应商的,不予受理;封面标记信息虽然不完全准确,但能够分辨出项目编名称、项目编号、报价供应商名称等主要内容的除外。
(七)盖章有效性认定
1.采购公告或采购文件明确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地方未加盖公章的,报价无效
2.报价文件、报名资料,未加盖骑缝章的,报价文件无效;报价文件、报名资料每页均加盖公章的除外。
备注:本项目报价方式只接受密封邮寄。
六、评审方法
1.最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报价视为有效报价,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最低报价的投标供应商作为预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价恶意竞争的视为无效报价。
七、采购信息发布
本项目采购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宋先生
联系电话:17620603114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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