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 壁 市 金 山 热 力 有 限 公 司
零 星 材 料 入 围 ( 二 次 ) 询 比 采 购 文 件
现就鹤壁市金山热力有限公司零星材料入围(二次)进行询比 采购,诚邀有意愿、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合格供应商进行报价。
1.询比内容
1.1项目名称:鹤壁市金山热力有限公司零星材料入围(二次) 询比采购
1.2项目地点:鹤壁市金山工业园区 1.3采购编号: M4101000065000788084 1.4采购范围:详见附件 3 采购清单(含技术要求)。 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 1.6供货服务期限:1年。
1.7采购控制价: 1.39 万元。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
2.2信誉要求(提供扫描件)
2.2.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 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格式
2.2.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 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 行 人 】 跳 转 至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网 站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2.2.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2.4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
中 原 招 标 采 购 交 易 平 台 网 站 (http://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 信主体公示】查询。 2.3签署采购活动廉洁承诺书(下载公告附件,提供扫描件)。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合同主要条款约定
3.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中已包含材料的费用、增 值税税金(1 3 %)、包装、装车、运输、指导安装、调试、验收、技 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 术和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采购人无须向供应商另外支付 本价规定外的任何费用。结算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3.2本合同由鹤壁市金山热力有限公司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按合同约定付款。
3.3合同签订完毕,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2000 元(现金)。
3.4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供货通知书后, 1 日历天内将货物运送到 甲方指定地点。
3.5付款方式 3.5.1货物(设备)安装完成且经验收合格后计入当期结算; 3.5.2每季度为1结算期(即1季度1结算);
3.5.3每期支付结算价款的 95 %,剩余 5 %为质保金,在质保期结 束后一次性无息支付。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出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 税专用发票(1 3 %)。
3.6质量保修期: 2 年。
4.询比文件领取时间和方法
4.1询比文件领取时间: 2024 年 4 月 7 日至 2024 年 4 月 10 日 下午 17 : 00 。
4.2本次询比通过网络进行全电子化操作,有意参与并符合条件 的报价人,需登录中原招采网电子招标平台网址: http://www.zybtp.com/。进行报价供应商注册,有意参加并符合条 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 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采购活动。
4.3报名方式:
4.3.1浏览公告时直接报名:供应商可以浏览项目公告后,使用 电子钥匙,点击公告下面的现在就报名按钮登陆,直接进入该 项目进行报名,报名时注意选择要报名的分包,点击下一步, 选择注册时填好的联系人,或者手动填写联系人,点击确认报名 后,报名成功。
4.3.2登录系统报名:供应商使用电子钥匙直接进入平台系统, 点击桌面上的我要报名后,选择页面上需要报名的项目进行报 名。
4.3.3项目报名和报价方法:请登陆中原招采网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通过后查看本项目询比清单进行网上报价。
5.1报名截止时间: 2024 年 4 月 7 日下午 17 : 00 时(北京时间)。
5.2询比时间: 2024 年 4 月 11 日上午 9 : 30 时(北京时间)。
5.3请各报价人 2024 年 4 月 11 日上午 9 : 30 时(北京时间)前 登陆中原招采网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报价失败 的,后果自负。
6.报价要求
6.1报价为含税固定单价;
6.2本次询比为一次性报价,询比采购取各分项报价之和最低者 为成交供应商。报价应认真填写,若报价出现错误,不能更改,按 原报价执行。最终以采购人评审结果为主;
6.3供应商递交的报价以元为最小报价单位(示例:11.01元);
6.4供应商因参加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均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
6.5报价应在规定的询比时间后的 60 天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 期不满足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
7.询比地点:鹤壁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
8.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 0392 - 3385015 技术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13939279955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帆旗大厦A座 9 楼 监督部门:鹤壁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监督人:蒋老师 监督电话: 0392 - 3385796
鹤壁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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