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香洲区2024年环境应急预案及环保验收技术辅助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00元)。含全过程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服务期内提供相关服务所需的设备、人工、交通等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二、工作目标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保质保量协助完成香洲区2024年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应急演练及竣工环保验收三同时现场技术指导、材料收集等辅助工作。
三、工作内容
1.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按照采购方要求,协助帮扶企业开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并负责协助资料收集,为采购方提供相关工作的参谋意见;协助采购方开展2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做好相关资料收集。
2.按照采购方要求,协助帮扶企业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对已完成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不少于50家企业的材料进行技术性审核;协助采购方对已完成自主验收不少于50家企业开展现场核查提供技术辅助服务;协助采购方抽查已领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企业,开展环保三同时现场技术指导、核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技术整改意见。
以上需开展的工作具体数量以采购方确定为准(参考值:2023年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数53家;2023年已开展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数56家)。
四、工作要求
1.服务单位须确定项目负责人与技术人员各1名,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从事环保领域工作满三年,熟悉环境应急预案及环保验收相关工作;技术人员须从事环保领域工作满一年,熟悉环境应急预案及环保验收相关工作。
2.按照采购方要求协助开展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及竣工环保验收资料审核、核查工作,确保项目质量。
3.工作期间,遵守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利用工作便利套取企业秘密;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业务质量无法满足采购方要求的,采购方可要求中标单位更换技术人员。
4.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中标人提交的成果需通过采购方审核,直至审核达标为止。
五、项目提交成果
协助采购方收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审所需要的相关材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材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电子文件;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审核情况、三同时现场技术指导、核查信息登记表及照片、项目工作情况反馈。
六、采购方式
1.采购方法
比价采买,符合采购需求的环保技术单位均可参与竞价。采用最低价法来确定供应商。若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采用随机摇号按照大号在前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列顺序。
2.提交材料要求
(1)提交材料:①报价单;②工作方案;③营业执照复印件;④技术团队人员名单(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⑤项目负责人员与技术人员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在服务单位的在职证明(在职证明为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⑥项目负责人与技术人员须提供工作简历等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外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密封材料作无效处理。
(2)截止时间:2024年4月10日17:00(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
(3)地址及联系方式: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18楼东座1814室,杨工:0756-2128907。
珠海市生态环境香洲分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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