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大气污染防治法》,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江苏海州湾中燃能源有限公司液化烃库区及配套管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
报告提取: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eXpw6mNWJvJ5ZVD6oYiMQ?pwd=0u9o
提取码:0u9o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江苏海州湾中燃能源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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