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及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包头市统计局相关工作要求,长效巩固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的监督和保障作用,现就全区2022年第一批执法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批发零售业的统计调查对象。核查指标报告期为2021年年报及2022年6月定报。批发零售业重点指标为商品销售额、营业收入。
二、检查内容
1.是否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统计资料;是否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口径、计算方法;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
2.是否严格执行统计工作规范。是否依法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帐,统计调查资料、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是否依法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等基层基础规范化工作。
3.是否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三、检查的方式
统计执法检查采取重点抽查的方式,区统计局将对部分单位进行执法检查。
四、时间安排
统计执法检查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至28日。
五、需要提供的资料
1.企业单位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统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不在单位需准备);
6.企业2021年年报及2022年定报相关财务账套、纳税申报表和其他原始凭证;
7.企业各类统计台帐以及执法检查所需其他佐证资料。
六、工作要求
一是执法人员在检查、办案过程中务必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受被检查单位的财物和接受宴请等;要严守涉企检查和重大案件报告备案制度,不得擅自检查和重复检查。
二是被检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提供统计执法检查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抵制检查,并按照检查内容准备好各类相关资料,主动与区统计局相关专业负责人联系,便于确定具体检查时间。
(联系人:寇靖羚,联系电话:0472-8023078)
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统计局
2022年7月19日
2022年第一批白云矿区统计局执法检查单位名单
1、中天能源(内蒙古)有限责任公司
2、包头市鑫垚矿业有限公司
3、包头市耐之力工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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