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被服供货协议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3-JH1909-F1065)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医用被服供货协议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H1909-F1065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名称 | 年限 | 服务地点 | 备注 |
1 | 医用被服供货协议采购项目 | 3年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考评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
1.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数量为1家。
3.本项目采购量约为5000件/年。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五)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六)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七)投标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八)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九)投标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十)供应商应当具备项目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十一)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止(星期六、日和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和下午1:00~4:30(北京时间)选择下列方式(1)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每套招标文件1000元人民币。
(二)申领地点:上海市
(三)申领方式
(1)微信购买招标文件:
关注微信公众号“东松投标”,搜索“0811-DSITC233745”编号,完成信息注册,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微信购买成功后,纸质版招标文件以快递形式邮寄,电子版招标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微信购买时所填写的邮箱地址。
(2)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本单位近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十一)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3)邮寄纸质版报名资料:
微信购买时所涉及的报名资料另须提供彩色清晰纸质版文件,公章需为正本红色,并按照报名资料要求顺序排列,报名后3个日历日内以快递形式邮寄至我司以待审核,快递地址:上海市,联系电话:021-63230480-8608;联系人:李老师。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4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上海市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4月15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上海市
八、样品
(一)提交样品时间:2024年410日8时00分起至2024年2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提交样品地点:上海市
(三)提交样品数量:具体见第六章技术要求。
(四)提交样品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等标签采取密封、遮挡等必要措施,未按要求密封、遮挡的,样品评审不得分。如提供虚假样品或借用、冒用其它供应商样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评审结束后发现上述情况的,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有权拒签、取消或终止采购合同。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相关媒体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
邮编: 200002
联系人:楼莹雯
电话:021-63230480转8615
传真:021-63299235
邮箱:louyingwen@dongsong-cn.com
招标人:某医院
联系人:王老师
办公电话:021-81818340、13817725018
传真:/
地址:上海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秦干事
办公电话:021-81818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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