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E1200001051001721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太平镇
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1721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7697.490000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分为8个片区,位于滨海新区太平镇、中塘镇、小王庄镇、北大港农场,总建设规模为3.52万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和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土壤培肥工程)等。本项目划分为8个标段。
2.2.建设地址:位于滨海新区太平镇、中塘镇、小王庄镇、天津农垦津港有限公司(北大港农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8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第一标段
第1标段: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太平镇一片区,对涉及窦庄子村1个行政村高标准农田的6600亩耕地进行改造提升,主要包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和农田地力提升工程(障碍土层消除工程、土壤培肥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本标段预算1412.41万元。
002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标段
第2标段: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太平镇二片区,对涉及大苏庄村、友爱村、红星村、远景二村4个行政村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6000亩耕地进行新建,主要包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土壤培肥工程、土壤翻耕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本标段预算1380.18万元。
003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标段
第3标段: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太平镇三片区,对涉及大苏庄村、翟庄子2个行政村高标准农田的2800亩耕地进行改造提升,主要包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和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土壤培肥工程、土壤翻耕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本标段预算592.15万元。
004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第四标段
第4标段: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中塘镇片区,对涉及刘塘庄村、北台村、南台村、东河筒村、西河筒村5个行政村高标准农田的3400亩耕地进行改造提升,主要包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本标段预算717.38万元。
005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第五标段
第5标段: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小王庄镇一片区,对涉及北抛村、东抛村、李官庄村、刘岗庄村、徐庄子村5个行政村新建高标准农田的5000亩耕地进行新建,主要包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和农田地力提升工程(障碍土层消除工程、土壤培肥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本标段预算1151.29万元。
006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第六标段
第6标段: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小王庄镇二片区,对涉及北抛村、东树深村2个行政村新建高标准农田的1400亩耕地进行新建,主要包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和农田地力提升工程(障碍土层消除工程、土壤培肥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本标段预算322.86万元
007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第七标段
第7标段: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小王庄镇三片区,对涉及北抛村、李官庄村、西树深村、东树深村4个行政村高标准农田的3000亩耕地进行改造提升,主要包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和农田地力提升工程(障碍土层消除工程、土壤培肥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本标段预算639.82万元。
008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第八标段
第8标段: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天津农垦津港有限公司(北大港农场)片区,对天津农垦津港有限公司(北大港农场)高标准农田的7000亩耕地进行改造提升,主要包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和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土壤培肥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本标段预算1481.40万元。
2.4.计划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第一标段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在有效期内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本项目应配置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2)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证书,具有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以上人员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证书复印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开标日当月或上一月)或劳动合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任命书及工作年限承诺书并加盖公章。5.财务状况报告: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B.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8.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002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标段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在有效期内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本项目应配置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2)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证书,具有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以上人员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证书复印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开标日当月或上一月)或劳动合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任命书及工作年限承诺书并加盖公章。5.财务状况报告: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B.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8.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003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标段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在有效期内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本项目应配置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2)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证书,具有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以上人员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证书复印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开标日当月或上一月)或劳动合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任命书及工作年限承诺书并加盖公章。5.财务状况报告: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B.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8.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004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第四标段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在有效期内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本项目应配置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2)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证书,具有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以上人员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证书复印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开标日当月或上一月)或劳动合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任命书及工作年限承诺书并加盖公章。5.财务状况报告: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B.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8.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005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第五标段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在有效期内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本项目应配置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2)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证书,具有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以上人员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证书复印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开标日当月或上一月)或劳动合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任命书及工作年限承诺书并加盖公章。5.财务状况报告: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B.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8.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006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第六标段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在有效期内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本项目应配置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2)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证书,具有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以上人员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证书复印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开标日当月或上一月)或劳动合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任命书及工作年限承诺书并加盖公章。5.财务状况报告: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B.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8.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007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第七标段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在有效期内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本项目应配置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2)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证书,具有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以上人员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证书复印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开标日当月或上一月)或劳动合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任命书及工作年限承诺书并加盖公章。5.财务状况报告: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B.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8.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008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第八标段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在有效期内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本项目应配置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2)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证书,具有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以上人员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证书复印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开标日当月或上一月)或劳动合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任命书及工作年限承诺书并加盖公章。5.财务状况报告: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B.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8.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2-26 09:00:00至2024-03-04 17:0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详见公告其他内容。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3-18 09:30:00
递交方法: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万象路168号B座501室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万象路168号B座501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3-18 09:30:00
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万象路168号B座501室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2月26日至2024年03月04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万象路168号B座502室。 3.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须携带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网上注册成功且关注该项目的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公章,标注所投标段)、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大德龙(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本,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注:本项目各标段兼投不兼中。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响螺湾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国泰大厦A座34层
联系人:梁子扬
联系电话:1382050751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大德龙(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万象路168号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6622132023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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