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丰登坞集贸市场所占场地租赁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原丰登坞集贸市场所占场地租赁招标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丰润区丰登坞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唐山市丰润区丰登坞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原丰登坞集贸市场所占场地,占地约47.57亩,具体情况以租赁场地实际情况为准
2.2招标范围:租赁年限为6年。每年租金最低价为人民币75000元/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1、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信誉良好的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 2、租赁后场地使用必须合法且符合招标人要求以及国家、政府部门规定。3、潜在投标人可对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参与投标即视为对租赁范畴的认可。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13至2022-07-19,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唐山市华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唐山市丰润区曹雪芹西道436号)4层招标部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1、有意者请于2022年7月13日—2022年7月19日(公休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到唐山市华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唐山市丰润区曹雪芹西道436号)4层招标部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2、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 1)企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含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含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含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个人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经本人签字的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8-02 09:00 ,地点为 唐山市华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唐山市丰润区曹雪芹西道436号)3层东侧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唐山市丰润区丰登坞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唐山市华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唐山市丰润区 | 地址: | 唐山市丰润区曹雪芹西道436号 |
邮编: | 064000 | 邮编: | 064000 |
联系人: | 赵爱辉 | 联系人: | 李亚涛、李化 |
电话: | 15933154888 | 电话: | 15369539467 |
传真: | / | 传真: | 0315-5138618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ts-hd6262@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建行丰润曹雪芹东大街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13001625538050502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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