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交易标的名称 | 宁波市奉化区第二中学高三教学楼东一楼书店用房公开挂牌出租(第三次)--网络竞价 | ||
租赁底价 | 1.6万元/年 | 线上项目编号 | NB2024ZL100088 |
交易保证金 | 1万元 | 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挂牌时间 | 2024-2-5至2024-2-22 | 租期 | 3年 |
项目详细信息 | |||
标的 | |||
标的所在地 | 宁波市奉化区莼湖街道粮中路1号高三教学楼东一楼书店用房 |
| 公房出租 |
挂牌价格 | 1.6万元/年 | 出租面积(㎡) | 71 |
出租用途 | 用于经营图书、文创、饮品简餐 | 租期开始时间 | 以合同为准 |
交易保证金 | 1万元 | 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无 | 目前状态 | 原合同已到期,处于闲置状态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2-5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2-22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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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一、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最终承租人须自行承担办理营业执照等所有合法使用本标的场地的风险和成本,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出租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承租方的咨询、租赁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租赁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承租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淖纯黾跋喙匦樘蹩畹脑级ǎ栽附邮艹鲎獗甑牡娜肯肿醇拌Υ茫⒃敢獬械R磺性鹑斡敕缦铡R庀虺凶夥匠晌凶夥胶螅坏靡圆涣私獗甑淖纯黾白什柿胯Υ玫任桑芫┒┏鲎夥教峁┑某鲎庑榧捌涓郊蚓芨都劭睿裨蚴游ピ肌? 二、交付宽限期届满出租方因清退原因仍无法交付租赁房屋的,《租赁交易合同》自动解除,但出租方应书面通知承租方,经承租方催告后30日内仍未交付的;并应退还承租方已支付的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违反合同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本项目标的为宁波市奉化区第二中学高三教学楼东一楼书店用房公开挂牌出租(第三次)项目。出租方联系人:周先生,联系方式:13858355750。 四、承租方式:在公告期间,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人,将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报名及竞价请登陆宁波市奉化区产权服务中心网址http://fhcq.nbcqjy.org/,若只有一个意向承租人,按挂牌价出租。 五、网络竞价时间:2024年2月23日10时整 六、手续办理及交易服务费收取: 承租方在结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竞租当日不计?┙崾?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企业单位带相关资料及公章,自然人带身份证)到宁波市奉化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286会议室 )签订成交确认书和挂牌租赁合同,按(甬价费〔2017〕46号文件支付交易服务费(按实际成交价的2%支付交易服务费。相关标准为:500万元(含)以下的,按2%收取, 合同签署之前交纳, 产权服务中心开具电子发票),并在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汇入产权服务中心指定的结算账户。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可转为部分成交款。 产权服务中心只开具标的成交款的收款收 据 。 其它意向承租人在结果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交易保证金。 七、其它披露内容: (1)交易保证金交纳:交易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首年租金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意向承租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安ń灰妆甑牡南肿醇拌Υ茫淹瓿啥员鞠钅康娜媪私猓溉媛男薪灰壮绦颉? (2)本次交易设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的5%。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委托方和产权产权中心有权扣除该意向承租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交易申请的;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交易合同》的;③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竞租方均不应价的,交易保证金最先到账(以本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④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委托方和产权中心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产权服务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责任。 (4)意向承租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交易双方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 (5)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6)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7)房屋招租前涉及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由出租单位承担;租赁期间水、电、物业费及各类税费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8)在承租期内如遇政府规划需要拆建而提前解除协议的,出租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应无条件退房,剩余租金按实退还,对其涉及的装璜不做补偿;征迁所获所有赔偿、补偿均归招租人所有,与承租人无涉;承租人在承租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不得擅自改建、扩建和自行转租,经查实有此行为的,出租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 ||
与出租相关的其它条件 | 1、合同一年一签。 2、用于经营图书、文创、饮品简餐。 |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处置方案 | 标的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 | ||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年2月23日10时整 | 现场审核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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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交纳规则 | |||
交易保证金 | 1万元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价的5% (合同签约日交纳)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银行转账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账号 | 账户名称:宁波市奉化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资金专户 账号: 201000316709465 开户行:宁波奉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屏支行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名称 | 宁波市奉化区第二中学 | 出租方注册地(住所) | 宁波市奉化区莼湖街道粮中路1号 |
出租方法定代表人 | 张设创 | 出租方注册资本(万元) | 4885 |
出租方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 | 出租方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23302834197185217 |
联系方式 | |||
出租方联系人 | 周先生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13858355750 |
监管部门(财政局)联系人 | 王先生 |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0574-89294292 |
产权服务中心联系人 | 王先生 | 产权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 0574-88958283 |
产权服务中心联系地址 | 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81办公室 | 产权服务中心网址 | http://fhcq.nbcqjy.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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