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乐平市饶河(名口河段)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乐平市饶河(名口河段)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标已由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景发改审农地字〔2022〕103号)、景德镇市水利局(景水建管字〔2023〕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西省虎山水利工程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名口镇、众埠镇、鸬鹚镇等3个乡镇。
2.2招标规模:河道综合治理长度约28k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护岸约27.8km,堤防修复约3.5km(含穿陈家村穿堤涵管1处),雷公山闸拆除重建,新建雷公山排涝泵站,对沿线水毁挡墙及便民埠头修复约20处,本项目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2832.65万元。
2.3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监理工作内容等。
2.4招标金额:204万元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计划工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止(施工工期730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及以上质量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的, 应当具有其法定代表人证书和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的,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其应当具有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本项目开标当月前6 个月及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已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
(3)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7〕139 号)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6)拟上岗监理人员均应具有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水利行业监理员上岗证书;本项目应配备 7人现场监理人员,其中总监1 人、水利监理工程师 3人(水利类专业)、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员3人(水利类专业)。
(7)拟投入监理人员需提供本项目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上述人员中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退休不足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本次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 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监理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监理标投标人必须是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1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日上午10时 00分,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7.有关事项说明
7.1有关本次监理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监理工程师存在以下情况的, 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参与了在建工程的。
7.3本次施工监理招标拟投入的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4本次招标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公示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监理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本项目施工监理标拟投入人员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具体根据省厅相关文件及招标人相关要求执行。
7.6参与本项目投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必须与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保持一致(如擅自更换,招标单位有权取消投标单位中标资格)。打击挂靠及非法转包行为,使用假业绩、假证书参与投标,存在围标、串标的将立案调查,取消投标单位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加入失信企业名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7本次监理招标要求的主体工程业绩为类似水利监理业绩(具体详见评标办法)。投标人拟投入的业绩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
7.8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乐平市水工程招投标管理监督办公室进行监督。
8.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各投标单位参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省虎山水利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水岸兰庭后侧水务局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777985531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寰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沿江南大道1979号海珀悦庭3-1号商业楼301室
联系人:方先生电话:13576995764
监督单位:乐平市水工程招投标管理监督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98-681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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