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2022〕-44)、《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21—2025年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秀委农办发〔2021〕57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1.具备基本条件。具有经人社部门核批的办学许可证或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含培训业务范围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含培训业务范围或事业单位职能含农业(畜牧、水产)技术推广、职业技能培训等。上年度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本年度不得承担培训任务,对3年来各级审计、纪检监察、农业部门等检查中发现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机构不得申报。
2.热衷培训事业。拥有多年农民培育培训经验,愿意承担农民教育培训任务,主动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农民培训各项政策规定。
3.保障条件良好。有固定的教学办公场所、完备的教学设施、配套的实训条件。具有承接单期50人培训班的能力,具备4个及以上实训基地。
4.管理水平较高。培训机构负责人综合素质较高,热爱农业,有共赢发展理念,愿意为农民创业兴业提供优质服务。管理人员分工明确,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较高的管理水准。
5.规章制度健全。建立了日常管理制度、培训工作规范、跟踪服务流程等。
6.带动能力较强。学员通过机构的培训、跟踪服务等,创业兴业能力明显提升,种养效益明显提高,在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申报材料
请具备以上遴选备件且有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全面、翔实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包括: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培训专业、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合作基地情况、保障措施、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过往培训经历及以往学员满意度评价情况、近三年内培训机构获得的相关表彰和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在申报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委农业科技信息数据中心。
三、遴选程序
1.资料初审。由县农业科技信息数据中心对申报的培训机构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初审,初审合格的培训机构进入培训机构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环节。
2.培训机构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秀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3.培训机构确定后,县农业农村委将把上级下达我县培训任务分解到培训机构,并与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
四、申报时间
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11日
联系人:杨文倩
联系电话:023-76896209
申报地点:秀山县中和街道朝阳大道中段县农业农村委大楼406办公室
秀山自治县县农业农村委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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