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731424
(三)预算金额:1,010,808.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负责采购单位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与保洁管理 | 负责采购单位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与保洁管理 | 1 | 项 |
编号 | 需求内容 |
---|---|
1 | (一)中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 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3月13日
二、需求信息服务时间:24 个月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李贤 13829881121
采购单位: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
2023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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