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1号发布)《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2010年修订),我局对临潼常青藤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提出的注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进行了资料审查,符合条件,准予许可。现将办理结果公告如下:
序号 | 社会组织名称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 资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业务主管 单位 | 社会组织主管单位 | 注销日期 |
1 | 临潼常青藤文化艺术培训学校 | 临潼区南孙村南孙组 | 郝红娟 | 贰拾万元整 | 52610115MJY473837P | 区文旅局 | 区民政局 | 2023年1月11日 |
联系电话:029-83969392
西安市临潼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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