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慈溪市分公司区内邮路运输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慈溪市分公司区内邮路运输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慈溪市分公司区内邮路运输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NBPOST-FW-2022069
3、招标内容:
本项目分为2个标包,供应商可兼投兼中。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1600.8万元,其中合同包一753.46万元、合同包二847.25万元。
合同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序号 | 路向 | 预估趟次 | 最高限价 (含税) | 报价权重 | 预估服务期内 采购金额 (元) | 服务期限 |
合同包一 | 慈溪市分公司区内上行运输外包 | 1-1 | 慈溪-宁波单程(9.6米) | 3645 | 706.91元/趟 | 34% | 2576686.95 | 2年,到期后协商一致可再续签一年。 |
1-2 | 慈溪-宁波往返(9.6米) | 4380 | 1081.68元/趟 | 63% | 4737758.40 | |||
1-3 | 余姚单程 | 730 | 301.59元/趟 | 3% | 220160.70 | |||
合同包二 | 慈溪市分公司市内短驳运输外包 | 2-1 | 9.6米市内短驳 | 2190 | 详见附表 | 8% | 642370.80 | |
2-2 | 4.2米市内短驳 | 38690 | 详见附表 | 82% | 7830082.20 |
外包环节:包含慈溪-宁波往返及单程邮路,慈溪-余姚单程邮路,慈溪市内揽收邮路运输及慈溪进口邮件下行邮路补充运输,供应商负责安排人员、车辆履行合同要求,将邮方指定的邮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安全地运输到指定地点。
注:招标人不承诺合同有效期内授予的采购合同相关趟次及总金额;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内容》,采购量为预估,招标人不作承诺)
4、报价:投标报价包括驾驶车辆以及人员、车辆保险、保养维护、燃油、路桥费等一切费用。
后期集团、省公司要求运输调整,参照集团、省公司执行,若有大的变动,双方协商调整合同价格。
1.外包结算标准:按趟结算。
揽投部投送范围内的各短驳点,不再重新测算里程,按短驳点所在揽投部对应邮路结算,若实际运行涉及两个及以上短驳点的(形成套跑),按长距离短驳点所在揽投部对应邮路结算。
如上行揽收邮路与下行邮路形成往返运行的,往返结算价按单程中标价的1.5倍进行结算。
2.新增邮路结算价=邮路结算单价*邮路运行里程。
新增邮路的运行里程以高德地图导航货车里程数据为依据。
新增邮路的结算单价规定如下:①新增邮路始发地或目的地为上述邮路行政范围内,结算单价=邮路中标价/邮路里程。②如新增邮路始发地或目的地超上述邮路行政范围,结算单价=合同包各路线中最长邮路里程的中标价/邮路里程。
3.如果使用其他车型时,按照12吨(9.6米车型)中标价为基准单价,根据车厢长度计算结算单价。即:每米结算单价=12吨车型的基准价格/9.6米;不足基准车型车厢长度的车辆,结算价格=实际车厢长度×每米结算单价,超出基准车型车厢长度的车辆,结算价格=12吨车型的基准价格 超出长度×每米结算价格×70%,实际使用中,车厢长度以行驶证上注明的数据为准。
4.旺季运价调节机制:旺季是指每年的11月1日-11月3日、11月11日至11月15日、12月12日-12月14日、农历十二月十五至农历十二月二十七日,共计24天。旺季期间实施旺季运价涨幅机制,11月、12月旺季期间的价格=原价*1.15;春节前旺季期间的价格=原价*1.2。
5.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到达对方局后超24小时未给卸车,给乙方派属车辆造成时间损失的,每超24小时按以下方式补偿:不足9.6米车型250元,9.6米车型300元,9.6米车型以上400元。超时按照入局扫描时间及解车时间之间为依据。
6.采购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对应基准中石化0#柴油价格为8元/L。
首次调价按照合同生效当日发改委执行的0号柴油价格调整,首次调价后的价格做为基准价,后续每月1日的中石化0#柴油零售价与基准0#柴油价格的涨跌幅度大于5%时,按以下计算公式重新计算基准运价:
调整后的运价=调节前的运价 运费差价;
运费差价=邮路公里数/100*标准车百公里油耗标准(9.6米厢式车24升、17.5米挂车26升、9.6米高栏车24升、6.8米厢式车20升、6.8米高栏车20升、4.2米厢式车12升)*(每月1日中石化0#柴油零售价-调节前运价对应的中石化0#柴油零售价)。
供应商需为招标人邮件投保货物/邮件(快件)运输责任险,单车累计保险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8室;
3、售价:
按项目收取,价格为5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人将标书费存入招标人账户并取得现金缴款单,交招标人,作为标书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NBPOST-FW-2022069标书费);首轮已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在本项目二轮公告时无需重复缴纳。
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标书费现金缴款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5)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5、电子采购平台报名:
5.1 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响应人:请于2023年1月4日09时00分至2023年1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如下:(1)未在该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响应人,请先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通过线上方式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已在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响应人,可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获取步骤:首先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然后查找对应项目-响应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标书购买-确认标书费-响应人下载招标文件)。CA办理请根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完成。平台服务电话:400-080-9508(周一-周五9:00-17:00),CA服务电话:400-7888-550。
5.2招标文件售卖费用:
按项目收取,价格为5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对首轮已购买标书的供应商,本项目二轮公开采购时不再另行收取标书费)。响应人将标书费存入招标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招标人,作为标书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NBPOST-FW-2022069-响应人名称-标书费)。
5.3注册成功的潜在响应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采购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响应人承担。
5.4购买招标文件统一开具宁波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响应人购买招标文件后,由招标人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将推送至响应人所留的联系人邮箱,请各签字或盖章响应人注意查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7日9时30分;
2、递交方式: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3、已成功报名的投标人如若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以书面的形式告知我公司,书面文件扫描件发至我公司邮箱(2276594801@qq.com)
4、电子采购平台递交:
4.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电子版与纸质版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2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管家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招标文件,并在2023年2月7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完成电子版招标文件签到流程。
4.2递交地点、解密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响应人须派代表至投标地点当面递交纸质版招标文件,并且使用电脑(须安装好相关驱动证书,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解密电子版招标文件。逾期递交的纸质版招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4.3线上电子版招标文件加密、解密:响应人须在开标前对投标管家递交的电子版招标文件进行加密。响应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招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招标文件进行解密。
4.4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版招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或盖章,在制作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电子版招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投标管家的电子版招标文件。
纸质版招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招标文件以及U盘介质的word可编辑版、PDF招标文件。另外,现阶段如遇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版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招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2月7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
3、电子采购平台线上开标:
3.1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并行的方式进行开标。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并在线下通过纸质响应文件唱价。
3.2开标时间:2023年2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电子版响应文件现场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以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开标,如也无纸质版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将被否决。响应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3.3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按合同包一2万元/家,合同包二3万元/家收取,所有投标保证金最迟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纪委办公室。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6日24时止)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574-83880380。
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8室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574-87032767/15057457006
邮箱:2276594801@qq.com
收款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3901110019200028808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编号 | NBPOST-FW-2022069 | |||
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慈溪市分公司区内邮路运输采购项目 | |||
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发票抬头 |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
电子邮件 | 移动电话 | |||
投标设备制造商 | 传 真 | |||
购买招标文件情况 | ||||
分包情况 | ||||
份 数 | ||||
日 期 | 购买人签名: | |||
备 注 |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公司(职务)(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 (招标项目名称) 的 (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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