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万新街道办事处机关 2026年万新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自管道路基础设施维修维护项目 (项目编号:BJSJWXJC202512104)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6年万新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自管道路基础设施维修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SJWXJC202512104 项目名称:2026年万新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自管道路基础设施维修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0万元 最高限价:54.4365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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