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5年消防车辆装备采购项目(装备类第五批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NCG-XF-2025022
项目名称: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5年消防车辆装备采购项目(装备类第五批次)
预算金额: 129.87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5年消防车辆装备采购项目(装备类第五批次),本项目可兼投兼中。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前两个标段已完成招标流程,现将重新组织第三标段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采购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50日历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2 ) 财务状况报告(以下三种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
1)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两年内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附验证码;
2)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3 ) 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 4 )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 5 ) 信用记录:提供《投标人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6 ) 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 7 ) 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 8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 9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04日至2025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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