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年度蒲城机场油料运输项目(招标编号:GKHK-XF25F307),招标人为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为其他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6年度蒲城机场油料运输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2026年度蒲城机场航煤运输项目,目前蒲城机场场内油库尚未投入启用,投标人需以车代罐从阎良本场拉油至蒲城机场;后期内场油库启用后,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需求阶段性(预估3-5天/次)运输,将油料集中转运至蒲城内场油库。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服务地点:阎良试飞院至蒲城民机试飞基地。
2.3 服务周期: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3. 投标方资格要求
3.1投标方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含危险货物运输(Ⅲ类)。
(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0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实施过燃料油运输服务相关业绩不少于2份(每份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标的物页、签章页)等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或不是燃料油运输服务业绩的不予认定,原件备查。
(3)财务要求: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需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提供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经审计(或内审)的财务报表,提供复印件。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其查询截图(如未提供查询截图则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注: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等在上述平台无法查询到企业信息,需提供未被国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违法失信企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1 月 23 日16时00分至2025年11月28 日16时00分登陆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http://www.eavic.com/rest/index)进行注册后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请投标人及时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购买CA数字证书,否则无法进行线上投标。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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