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扬州市施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就 施桥镇慈善文化公园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FHXCG-2025124号
2.项目名称:施桥镇慈善文化公园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119687.12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按照预算金额119687.12元下浮2%得出最高限价为117293.38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施桥镇慈善文化公园内新增蓝色塑胶面、景观小品、无障碍坡道、雕塑牌、宣传画廊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30天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 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等,投标文件中第1.5、1.6、1.7项中证明材料等须用相应文件证明替代。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
文章推荐:
2025年河南通兴高速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河南交投交通安全设施智造产业基地横梁垫片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6年均安镇政府大院饭堂及行政服务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施桥镇慈善文化公园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5-11-21 15:56访问量: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