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2026年新增企业政府购买印章刻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宝鸡市金台区2026年新增企业政府购买印章刻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 11 月 28 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ZZ-2025-011
项目名称:宝鸡市金台区2026年新增企业政府购买印章刻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金台区2026年新增企业政府购买印章刻制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6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5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宝鸡市金台区2026年新增企业政府购买印章刻制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50,000.00 | 6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金台区2026年新增企业政府购买印章刻制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金台区2026年新增企业政府购买印章刻制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完整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磋商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4)完税证明:供应商提供已缴纳的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已缴存的2025年1月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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