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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镇海区住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智能清洁作业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2025-11-05

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区住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本项目编号下的货物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本项目为国有资金采购并非政府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波市镇海区住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智能清洁作业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TCGS202515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物业智能清洁作业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通过、售后服务及保修等,具体以货物清单为准

交货期:自收到采购人供货指令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物业智能清洁作业设备的安装、调试并移交采购人使用。

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64179元。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以下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投标活动期间。允许联合体形式投标且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在查询范围内,联合体成员中单个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则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单位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若在投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投标活动期间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本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

5、投标人应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以下简称营业执照)

6、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

(二)、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116日09时00分2025年1112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下载采购文件。未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2、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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