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025-DT-ZB-0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 招标条件本
天津地铁4、7、8、11号线及8、11号线延伸工程PPP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95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地铁4、7、8、11号线及8、11号线延伸工程PPP项目,已完成社会资本采购。按照国家及我市PPP项目的相关要求,为加强天津地铁PPP项目建设期管理,现组织开展地铁4、7、8、11号线及8、11号线延伸工程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工作。咨询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协助实施机构对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和地铁4、7号线先期开通段开展建设期终期绩效评价,对地铁8号线一期工程及地铁8、11号线延伸工程开展中期绩效评价;具体工作为协助实施机构制定建设期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及评价指标体系、组成专门团队配合实施机构开展建设期绩效评价具体工作、邀请专家进行专项评审、编制建设期绩效评价报告并通过验收、对上一期建设期评价项目及本次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核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天津地铁4、7、8、11号线及8、11号线延伸工程PPP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地铁4、7、8、11号线及8、11号线延伸工程PPP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则该投标人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备案咨询专业须包括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备案咨询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或评估咨询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如联合体投标,一方具备即可);
(3)投标人应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一方具备即可);
(4)为相关 PPP 项目公司提供勘察、设计、监理、检测等服务或与 PPP 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方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数(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1 月 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1 月 10 日 17 时00分
获取方式:凡具备投标人资格的投标单位,于每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持以下资料:(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设立机构下属有多家分支机构的,仅能委托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否则视为均不符合资格要求);(2)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详情截图加盖公章;(3)加盖公章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负责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