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MZX20251031224 2.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实验学校小学部电梯安装工程项目 3.预算金额:585452.94 元 4.最高限价:568283.16 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要求) | 备注 | 深圳市光明区实验学校小学部电梯安装工程项目 | 1.0 | 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8.本项目属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以上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9.①投标人如为电梯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②投标人如为电梯销售商,须同时提供投标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及所投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制造,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具备上述资质); 10.投标人须是已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进行了信息登记的施工企业,提供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信息(http://zjj.sz.gov.cn/ztfw/gcjs/qyxx/qyxx/index.html)的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11.根据《〈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实施细则》要求,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处于红色警示且警示期内的,不得参于投标;投标人提供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红色警示的网页查询截图(https://zjj.sz.gov.cn/ztfw/gcjs/cxda_zjhhsjs/index.html),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13.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详见附件,供参考)并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应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1-8款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2)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单位成员共同签订、加盖公章的《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电梯制造商或电梯销售商,联合体协议须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