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县镇村三级应急广播维护维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04日 17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JQCG-ZX-2025-046
项目名称:2025年县镇村三级应急广播维护维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县镇村三级应急广播维护维修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广播服务 | 2025年白河县镇村三级应急广播维护维修服务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1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70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县镇村三级应急广播维护维修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开标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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