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站产城融合发展策划-相关政策及产业发展研究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滨海新区站产城融合发展策划-相关政策及产业发展研究,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滨海新区站产城融合发展策划-相关政策及产业发展研究,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 2024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2025 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B.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须符合以下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2)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上述1-5项的所有资格要求。(3)投标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牵头人若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联合体牵头人须负责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5)联合体组成后,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招标项目下的招标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1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