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主武器舱门液压控制系统试验台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0730-2511010598/01)的招标人为 庆安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主武器舱门液压控制系统试验台(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设备名称:
2.2 数量:1套
2.3 技术规格:该试验台用于XXX项目舱门控制系统的功能、性能及寿命试验使用,主要功能是满足产品的安装固定,能与试验控制器配合对被试产品进行功能、性能测试,同时应能与系统试验控制器信号交联,满足运转、寿命试验。更多指标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 交货地点:用户现场指定地点。
2.5 交货期: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4个月内(包括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具备验收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业绩要求:/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投标人需提供 2023 至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 2023 至 2024 年度经审计(或内审)的财务报表。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
3.4 信誉要求: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至少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注:若投标人为在上述平台无法查询到企业信息的事业单位、高校等,亦需要提供上述平台无查询结果的查询截图,并同时提供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7 最高投标限价:750万元(买方现场含税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2025年10月20日09时00分至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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