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市天河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采购办公耗材项目(2025-2026年)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210-2541YDZB9407
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采购办公耗材项目(2025-2026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市天河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办公耗材项目(2025-2026年)):
采购包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
1-1 | 其他服务 | 广州市天河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采购办公耗材项目( 2025-2026年)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0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按采购人下单情况配送,如合同期内采购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合同即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 1(广州市天河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办公耗材项目(2025-2026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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