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2025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E1200001051003030001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静海区
一、招标条件
本静海区2025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监理项目(招标编号:E1200001051003030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市级财政资金41.8,招标人为天津市静海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静海区2025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监理项目,详见项目需求书。
2.2.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静海区2025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监理项目,标段内容:本项目为静海区2025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监理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对静海区2025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施工全过程提供“ 四控、两管、一协调 ”服务,及其他在建设工程施工、维保等阶段与监理相关的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2.4服务期:自监理单位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办妥竣工验收且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静海区2025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监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B.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六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C.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C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B.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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